蕪湖市新建居民住宅小區安全防范設施
建設驗收標準
根據建設部、公安部《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設施建設管理規定》、《住宅小區安全防范系統通用技術要求》(GB/T 21741-2008)、《安徽省住宅小區安全防范系統設計規范》、《安徽省公共安全技術防范管理規定》和市綜治辦《關于落實城市居民住宅小區治安防范設施的會議紀要》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新建居民住宅小區安全防范設施建設驗收標準。
一、本驗收標準適用于蕪湖市行政區域內新建居民住宅小區(含商住樓、安置房、廉租房)安全防范設施施工、驗收。
二、新建居民住宅小區(指三幢以上的居民住宅樓房)安全防范設施,是指附屬于住宅建筑主體并具有安全防范功能的視頻安防監控系統、周界報警系統、出入口控制系統、室內報警系統、電子巡查系統和防盜門、防護窗、防護圍墻(或圍欄)等實體防護裝置,以及居民住宅區內附設的停車場、值班室、樓梯過道感應電燈等。
新建居民住宅小區安全防范設施分為基本型配置驗收標準和先進型配置驗收標準。
三、新建居民住宅小區安全防范設基本型設施配置如下:
1、小區出入口應設置電動伸縮門或其它金屬門,并具斷電開啟功能;小區周圍應建防護圍墻或圍欄,高度不應低于2m,圍欄的豎桿間距不應大于15cm,沒有橫撐等可助攀爬的物飾,實行封閉式管理;每個出入口設置值班室,設有聯系電話。
2、小區的邊界防護圍墻或圍欄采用周界報警系統,系統能全面設防,無盲區和死角,防區劃分應有利于報警時準確定位。周界報警前端應使用不易受氣候、環境影響,誤報率低的電子圍欄等先進的周界報警產品。
3、樓棟單元口(含與住宅樓相通的地下停車場進出口)安裝電控單元防護門,配置樓寓可視對講系統,門上要有閉門器,開、關門時聲音輕微,分戶宜配置可視(彩色)對講分機,且有訪客圖像的記錄、回放功能,容量≥4G,并符合GA/T72標準。門扇采用夾層玻璃的,夾層玻璃應符合GB9962
-1999中的〔2類及〕2類以上要求的夾層玻璃。
4、住戶進戶門(包括一層樓后門以及連通室內的私家車庫通道)應安裝防盜安全門,符合GB 17565標準,并不得低于丙級,有多方位鎖舌,有公安機關確認的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報告。
5、一層的外墻窗、陽臺等與外界相通的地方,配置內置式(不得超出外墻面)有實體防護作用的防護窗(每套房屋至少有二處以上能緊急開啟的活動防護窗),強度達到單根直徑≥12毫米或鋼管壁厚≥2毫米;或安裝高強度的玻璃,窗戶安裝限位器以及入侵報警裝置。
6、垂直落地管道、大樓一層等易向上攀爬處應安裝防爬刺、防爬條、防爬管等防爬裝置。
7、小區出入口、住宅樓單元出入口、電梯轎廂、公共租賃房(公寓樓)公共樓道、地下停車庫、地面機動車集中停放區、小區主要通道、小區周界視頻監控應全覆蓋,小區出入口、地下停車庫應安裝二路以上高清監控探頭(≥720P),能清楚地顯示人員面部特征和車輛號牌,并有抓拍和車輛號牌提取功能。其余攝像機分辨率≥480線、成像面≥1/3〞CCD,保存時間不少于30日。小區監控系統設計應與城市監控報警聯網系統相協調、配套,其網絡接口、性能要求應符合GA/T669.1等相關要求。
8、停車庫(場)安全管理。對小區出入口、停車庫(場)出入口及其車輛通行道口實施控制、監視、行車信號指示、停車管理及車輛防盜等綜合管理,小區地下停車場要有發現或阻止行人隨意進出的裝置。對小區電動車、自行車集中存放區宜封閉管理。
9、小區每戶住宅應安裝有非法入侵和防范技術性開鎖的家庭智能報警系統;小區周邊、主要通道及樓棟之間安裝電子巡查系統;在偏僻和易發案地區,以及視頻監控范圍內,安裝照明電燈;小區住宅樓、地下停車庫通道應安裝紅外感應電燈。
10、視頻監控中心及報警設備用房。小區監控室宜單獨設置,面積大于20平方米,設置在值班室內的,應進行隔離,監控中心視頻應配置視頻圖像顯示、中心報警控制主機,有線、無線專用通訊系統及供電和接地系統,宜配置小區電子地圖。報警主機應有顯示聲光報警、存儲、統計、查詢、巡檢和打印輸出各相關前端防盜報警控制器發來的信息的功能。
四、居民住宅小區安全防范設施先進型配置驗收標準如下:
1、視頻監控系統采用智能化視頻分析處理技術,具有虛擬警戒、目標檢測、車輛號牌比對、行為分析、目標跟蹤、快速圖像檢索等功能。系統能設防,有移動偵測、與周界報警聯動、燈光聯動、自動搜索、自動顯示和記錄功能。
2、住宅臥室、客廳等設置有專線與中心報警控制主機的緊急報警(求助)裝置,廚房、浴室宜安裝氣體泄漏探測報警器。
3、電梯安裝樓層控制系統。
4、小區視頻監控全覆蓋。
5、住宅窗戶玻璃宜貼防爆安全玻璃膜。
五、新建居民小區安全防范設施先進型配置驗收標準為在基本型標準基礎上的高檔住宅樓標準。
六、小區安全技術防范系統的檢測與維護保養。小區安全技術防范系統初驗合格后,應根據GB50348-2004要求進行系統檢測;小區安全技術防范設施,保修期限不得少于三年,并建立有效的管理措施,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工作,所使用的設備應符合國家法規和現行相關標準的要求,并經法定機構檢驗或認證合格。
七、小區安全技術防范系統的備案與驗收。小區安全技術防范系統的設計方案,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在施工前市區報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各縣報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備案,對不符合要求的設計,提出修改意見。小區安全技術防范系統安裝調試、檢測后,由市、縣公安局治安支隊、大隊在建設單位申報后二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的,發專項合格證明,并作為房地產開發竣工驗收備案內容之一。分期建設的小區可按照分期建設的項目進行驗收。各縣一級安全技術防范工程設計方案,由各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報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備案,并在市公安局治安支隊的指導下進行驗收。
八、具備安全防范設施驗收的項目,開發建設單位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1、居民住宅小區開發建設的批準文件;
2、竣工報告;系統試運行報告;
3、安全防范工程設計施工單位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明;
4、安全產品檢驗報告、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或安全技術產品生產登記批準書;
5、系統使用說明書;保修合同;
6、正式設計整套文件及竣工圖紙資料。
九、本標準自下發之日起實行。以前與本標準有不一致的,按照本標準執行。本標準由市公安局治安支隊負責解釋。